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21〕39号)精神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 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漳教综〔2022〕40号)要求,市教育局组织开展 2024年“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
经过学校自评、县级核查并经市级专家组评估认定,漳州市宏道小学等51所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符合“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标准,拟申报省级评估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向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起五个工作日。联系电话:2063941。
附件:2024年拟申报“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省级评估名单
漳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31日
▌本文来源: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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