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12人,收缴烟花爆竹2800箱

民生   2025-01-15 12:00   河北  




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临城县以“零容忍、零懈怠、严处理”的高压态势,近期依法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800余箱行政拘留12人,及时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2024年10月26日,赵某、付某等人在黑城镇使用私家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2024年12月24日,李某在西竖镇其经营的门市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2024年12月25日,赵某在东镇镇某企业仓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200余箱;

上述行为构成违反危险物质违法管理行为,均已依法打击处理。

临城县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得燃放、制造、销售、运输、邮寄、储存各类烟花爆竹,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举报属实的视情予以奖励。


来源:遇见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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