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一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曝光

民生   2024-09-16 23:44   贵州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

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

无视法律,以身试法

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

....

然而

酒驾、醉驾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 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 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为加强警示教育

六盘水交警对六枝辖区

部分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

曝光!!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4年8月19日21时50分

查获地点:六枝特区团结路电信局路段50米

违法驾驶人:王某智

酒精检测结果:69mg/100ml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4年8月21日21时35分

查获地点:六枝特区南环路嘉年华路段

违法驾驶人:刘某方

酒精检测结果:60mg/100ml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4年8月21日21时35分

查获地点:六枝特区南环路嘉年华路段

违法驾驶人:郑某

酒精检测结果:70mg/100ml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4年8月21日21时45分

查获地点:六枝特区南环路嘉年华路段

违法驾驶人:伍某臣

酒精检测结果:71mg/100ml


案例五

查获时间:2024年8月25日20时44分

查获地点:贵烟线168公里500米(六枝特区境内)

违法驾驶人:彭某祥

酒精检测结果:52mg/100ml

六枝公安交警提醒

 酒驾违法,醉驾入刑

严查酒驾不是说说而已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取驾驶证,处十五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上述处罚外,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最后

再次请广大驾驶员朋友

切勿以身试法

否则最终咽下的

将是一杯自己酿造的“苦酒”

来源:六盘水交警

凉都生活通
生活在凉都 关注六盘水热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