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招聘公告

职场   2024-11-02 14:53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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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招聘工勤人员(保洁员)公告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保洁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50周岁(1974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实行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有关要求按如下办法办理: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截止。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政教处。
(3)资格审查及有关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金沙县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附件),提供有关材料包括法定有效二代身份证,以及本人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纪录证明材料(电子版)等。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由纪律监察人事考核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根据报名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联系电话:刘老师:13648573827  张老师18386301604

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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