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首批租赁型人才公寓符合申请资格人员名单及选房通知

民生   2025-01-14 22:51   山东  
平邑县首批租赁型人才公寓符合申请资格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平邑县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1月15日发布《平邑县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报名公告》。根据公告,本批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含博士以外的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各类高层次人才。第一个租期,申请人无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第二个租期,申请人应当在临沂市内就业,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保。2.申请人及配偶、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产),申请时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
2024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申请人通过“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管理系统”进行了线上申报。经审核,现将符合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人员名单(名单附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月14日至1月16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及电话: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5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丰山路21号) 0539-4688009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室(丰山路与平安路交汇处南200米,临商银行16楼1601) 0539-2060169


附件1:平邑县首批租赁型人才公寓符合申请资格人员名单

平邑县人才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2025年1月14日




平邑县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通知


根据《关于加强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9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相关规定及市局相关会议精神,经平邑县人才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商讨决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看房安排
于1月17日上午9点-11点期间,金城信园人才公寓(温凉河路与板桥路交汇处西北角)开放,申请人可实地参观。
看房咨询电话:18265185789
二、摇号、选房安排
于1月19日上午9:00,在平邑县平邑街道二楼会堂(浚河路23号)进行人才公寓的摇号、选房。
三、选房人员
申请本批次平邑县人才公寓且通过全市审核94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人、硕士研究生10人、本科生82人)。
四、选房规则
1.按照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顺序依次选房,选完为止。同一人才层次,按照摇号排序选房。
2.选房人员应于1月19日上午9:00前到选房地点(平邑县平邑街道二楼会堂)集合,参加摇号选房。选房人员未按时到场的,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选房人员需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需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仍错过选房的,安排在本科人才类别的最后选房。
3.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选房咨询电话:0539-2060169。(办公座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平邑县人才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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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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