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年11月6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调整要求和相关规定,我省89#汽油(国VIB)、0#柴油价格每吨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降低145元、140元,具体价格可由各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最高批发、零售价格的前提下确定。调整后各油品最高价格见附件。
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我省成品油市场供应的责任,确保市场供应,督促各分支机构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经营行为。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投诉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总 监 审 / 向小东
审 核 / 罗 俊
本期编辑 / 赵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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