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景区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景区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门岗工作人员;
2.人数:3人
二、职位要求
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9 年 12 月 26 日后出生),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疾病,身高达到160cm以上,其他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热爱景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记录,无个人征信失信记录;
2.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责任感强,热爱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景区工作人员按面试、体检、公示、考核、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有意者可现场报名提交个人简历并填写《连城县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公开招聘景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3.提交应聘资料后,我委会尽快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联系,谢绝无预约来访。
4.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一楼景区管理科(观景路1号)。联系电话:李女士:1516068102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本人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及其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七、聘用办法
1.严格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聘用人员由福建连城豸龙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由公司给予签订劳动合同。
4.经过面试考核聘用的人员其待遇参照景区现有门岗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在职人员“五险一金”(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不足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增填补。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服从单位统一安排和管理。
4.本次招聘解释权归连城县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
连城冠豸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微信号:guanzhaishan
——冠豸山水 价值连城——
编辑 | 周小燕
审核 | 吴丽娟
监制 | 华 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