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这对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在新征程上创造新业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式现代化是干出来的,伟大事业都成于实干。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没有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再好的政策措施也会落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关键是要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好、建设强,着力解决少数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的问题,更好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促进全党既有秩序又有活力。
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激励广大干部争当改革促进派、实干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需要我们探索创新。这对干部的素质能力、精神状态、作风形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前进道路上,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都迫切需要党员干部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的开拓勇气和创新精神。干事业总是要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要给干事者以总结经验、重振旗鼓的机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激励党员干部锐意进取、敢闯敢试,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伟力。
合理把握政策界限,正确看待干部在履职中的失误和错误,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干部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要进行综合研判,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看是出于公心还是源于私利、看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看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看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看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危害,结合干部一贯表现、认识态度、改正情况等因素准确认定。对于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的失误错误,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让担当作为者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决不能不分情况、不分性质搞“一刀切”,让人流汗又流泪。同时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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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杨 敏
审核 | 苏国成
编辑 | 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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