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的一天,陕西省宜君县发生一起奇案。案发现场特别惨烈,地上有一大片血泊,墙上、沙发上也都是喷溅血迹,在屋子靠近门口的地方,一个中年妇女仰面躺在沙发和茶几中间,已经死去多时了。伤口主要集中在颈部,锐器伤,颈部左侧两处,右侧一处,除此之外身上无其他伤口。
尸体周围没有搏斗的痕迹,警方判断凶手应该是一个身强力壮的成年男性。
死者的衣服比较整齐,光着脚,两只拖鞋丢在一旁,尸体所在的房间应该就是凶杀案的第一现场。死者的尸体上有一些食物残渣和茶叶末,很明显是死后被泼上去的。死者身上的几百元现金一分都没少,屋子里也没有被翻动的迹象,警方判断这应该不是一起图财杀人案,而从凶手杀人的手段来看,更像是一起报复杀人案。
报案的是死者的邻居,她是来死者家借东西的时候发现出事的。据了解,死者寇某是一名单身农妇,死时将近五十岁了,生前务农,出事时只有一个人在家。
要想破案,还得让现场说话。然而现场被凶手精心打扫和擦拭过了,技术人员连一点有价值的痕迹物证都没有发现。这个时候,死者床上的被褥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从被褥铺开的情形看,死者当时应该是已经躺下了,来人后死者又起来了。
死者家门窗完好,门锁也没有破坏过的痕迹,由此推断,凶手应该是和平进入的,也就是说门是寇某主动打开的,凶手跟寇某至少是认识的。
尸检结果显示,寇某死于失血性休克,死亡时间是尸体被发现前几个小时,也就是2012年9月22日夜晚至23日凌晨之间。现场没有发现凶器,死者家也没有丢失刀具,凶手应该是自带凶器上门的。死者生前到底得罪了怎样的一个熟人,招致杀身之祸的呢?
案发地位于陕西省宜君县高庙村,全村总共有13户人家,其中6户人家都外出打工了,包括寇某在内只有7户留守的人家,以种植核桃、玉米为生。案发的那天晚上,另外6户人家不到22:00就休息了,一点异常的动静都没听到。
据村民们反映,寇某生前为人本分、处事平和,从未和谁发生过冲突,也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另外家里的经济条件也比较一般。
高庙村位于宜君县西南角,距离县城约有20多公里,地处黄土高原的山区,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流动人口很少,更不会有人从外地跑来杀害一个单身农妇,杀害寇某的人应该就是当地人。
这时,现场勘查人员在沙发底下发现一块带血的棉絮,怀疑很可能是凶手做完案擦拭身上的血迹后,随手扔到沙发底下的。这块棉絮经过比对,发现是从死者铺在床上整床棉絮上撕下来的。
宜君县隶属于陕西省中部的铜川市,距离延安和西安都有150公里,当年大批青年从内地奔向延安的时候,宜君是一个必经之地,介于革命圣地和六朝古都之间。宜君县素来民风淳朴,刑事案件的发案率也比较少,一个单身农妇深更半夜在家中被害,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如果不能尽快破案,不仅会欠受害人家属一个公道,也难以平复百姓恐惧的心理。
死者生前没有仇家,财物也没有丢失,这让办案民警百思不得其解。据了解,寇某在案发几年前失去丈夫,跟儿子儿媳一起生活。案发几天前,马上要生孩子的儿媳妇住进了医院,家中就剩下寇某一个人,可是还没见到孙子,寇某竟被害家中。警方暗下决心,不论费多大的劲,也要尽快把这个案子拿下!
经调查,被害之前,寇某正在谈恋爱,男朋友是住在她家房后的单身村民穆某,但是调查之后警方并没有发现穆某的嫌疑。
在穆某之前,寇某还谈过两个男朋友,都是附近村子的,认识穆某后,寇某就和两个前男友断了关系,而两个前男友也都成了家,似乎也不具备作案的动机。
仇、财、情三方面都没有找到作案动机,凶手到底会是什么人呢?为什么非要置寇某于死地而后快呢?这个问题让办案民警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这时,现场发现那块棉絮上的血迹DNA检测结果出来了。上面除了死者寇某的血迹之外,还有一个男人的DNA,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立即开展采血比对,出人意料的是,寇某的两个前男友和一个现男友都没有比中,三人的嫌疑都被排除了。为了谨慎起见,警方决定对高庙村及周围五十公里范围内的各村成年男性都进行采血比对,年龄范围是16岁到60岁。
可是对案发地周边3000多名男性进行了采血比对后,没有一个人的DNA和棉絮上的DNA比对成功。这让侦查员们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手中握着证据之王DNA,为什么就破不了案呢?难道这真的是一起偶发案件?那为什么嫌疑人能在半夜顺利进入死者家中?
就在侦查工作徘徊不前的时候,案发地高庙村又出事了。一天夜里两点钟,寇某的男友穆某报案称,和自己一起居住的哑巴弟弟被人杀了。警方大吃一惊,觉得这个凶手也太猖狂了,竟然在警方侦查期间继续杀人。
警方火速赶到了现场。到了现场后警方才发现,报案人穆某的弟弟并没有被杀害,所谓“命案”只是虚惊一场。原来穆某报案时,过于着急,把话说过头了。
穆某告诉警方,他的弟弟和他同母异父,姓曹,是个聋哑人,三十多岁了,一直没成家,父母去世之后,便和他一家生活在一起。当天夜里大概1点多钟,他弟弟用砖头敲他家的门,比划着“说”到院中上厕所的时候,来了一个人,蒙着头,把曹某的脖子卡住以后,用刀在曹某脖子上划了一刀,然后跑了。
既然是被刀划了,那伤肯定不轻,警方检查了一下曹某的伤口,却发现曹某的伤像是指甲划过的一样,就皮肤划烂一点点。不仅如此,警方还发现,在他们询问穆某的时候,曹某的眼神很不自然,在偷偷的看侦查员。警方觉得这个曹某有些可疑。让警方觉得可疑的还不止这些,穆某说他出去喊人,回来的时候发现弟弟曹某又躺在了院子里。这就奇怪了,你哥都叫你起来了,你又躺倒地上。曹某的疑点迅速上升,警方认为曹某遇袭的过程不真实,很可能是曹某自己的编造的。
可曹某为什么要大半夜的时候,编造这样离奇故事呢?警方想起了一件事,原来在专案组大规模采血的时候,曹某几次都因为外出看病被落下了,直到他“遇袭”前几个小时,才被侦查员堵在家里采了血,整个采血的时候,这个村唯独就漏了他一个人。刚采血就“遇袭”,他是不是在掩盖什么?
曹某的DNA被送到鉴定中心进行比对,在等待结果的过程中,侦查员对曹某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曹某的侄女向侦查员反映了一个情况:案发当晚曹某凌晨2点起来呕吐了两三次,第二天天不亮他就把衣服洗了。警方怀疑曹某是不是在消除什么痕迹,曹某的疑点越来越多。
然而,曹某的疑点却被DNA的比对结果击得粉碎,DNA并没有比中。曹某的作案嫌疑被暂时排除了。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曹某不是凶手,为什么他刚一被采血,就上演了“遇袭”的闹剧呢?
这时,侦查员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在对案发现场周围所有成年男性采血的时候,除了曹某之外,还有一个人没有被采到,那就是死者的二女婿王某。王某与死者二女儿谈恋爱的时候,死者是极力反对的。为此王某和寇某闹得很不愉快,直到二女儿生了小孩之后,两家才慢慢有了来往。
王某因为跑运输经常不在家,侦查员几次三番找他采血他都说没空,侦查员觉得王某有躲避采血的嫌疑。从王某家到死者家,骑摩托车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路程。
为了万无一失,警方还是采集到了王某的血样,这一次DNA比中了!凶手就是死者的二女婿王某。侦查员们很激动,觉得案子终于可以破了。然而在对王某进行进一步调查的时候,侦查员发现,案发的时候,王某似乎没有作案时间。案发前的9月22日下午16点左右,王某就和雇主一起开车去西安送煤,凌晨三四点钟才返回他住的地方。
雇主说他是亲眼看着王某进了家门才走的,死者的女儿也说是亲眼看着丈夫进家门的。时间具有唯一性,王某没有作案时间,暂时被排除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难道DNA也出错了?侦查员们在仔细分析之后,觉得如果DNA没有出错,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那就是王某和妻子还有雇主订立了“攻守同盟”。警方调取了公路上的监控视频,结果发现,9月22日下午,王某和雇主确实开车去了西安,直到凌晨4点才回到镇上。至此,王某的作案嫌疑几乎被百分之百的排除了。
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案件又回到了原点。棉絮上检出的DNA不是凶手的,不仅之前大量的采血比对都做了无用功,而且以后连可以比对的证据都没有了。
就在侦查工作看似走投无路的时候,一个侦查员突然眼前一亮,想起一个人来,这个人正是聋哑人曹某。之前因为DNA没有比中,虽然曹某嫌疑很大,但是还是暂时排除了。而既然证明棉絮上的DNA不再是证据了,那么曹某显然是第一个要重点调查的人。
据调查,曹某不仅在案发的那天晚上几次呕吐,换洗衣服,后来又外出躲避,假装遇袭,而且一向热心的他,在寇某家办丧事的时候却表现得十分冷淡。警方还调查了解到,他的哥哥和寇某谈恋爱后,他时常会帮寇某干些农活,在外人看来,曹某和他未来的嫂子相处得还是不错的,似乎没有作案动机。
警方绞尽脑汁,到底曹某是不是凶手呢?一个侦查员提出,如果曹某到过现场,接触过棉絮,那他一定会在上面留下痕迹。当时县公安局在检测微量DNA上受技术限制,警方决定把带血的棉絮送到公安部进行检验。
2013年8月,公安部传来好消息,那块带血的棉絮上检出了另一个人的DNA,不是别人,正是曹某。很快,曹某落入法网,至此,这起扑朔迷离的山村命案,在当地警方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告破!
在公安部派来的聋哑人审讯专家帮助下,曹某对犯罪的过程进行了交代。2012年9月22日深夜,寇某独自在家,曹某骗开房门后将其残忍杀害,为掩盖自己的罪行,曹某又假装呕吐,弄脏了衣服,借机洗掉衣服上的血迹,并几次装病躲避警方的采血。而在警方最终对其采血后,心虚的曹某便在当天晚上上演了一出被人伤害的闹剧。
曹某交代,他之所以要杀害寇某,完全是因为母亲生前反对哥哥穆某和寇某谈恋爱。聋哑人曹某对他母亲非常孝敬,非常听母亲的话。受母亲影响,曹某对寇某心存怨恨,而他每次去帮寇某干农活,都是哥哥让他去的,并不是出自他本意。干农活不仅没有让他和寇某缓和关系,反而让他看着寇某更不顺眼,而最终他动手则是因为母亲的过世。他母亲是在死者死之前一个月过世的,他母亲死了之后,他想到母亲说死者人比较坏,就动了杀机。
而在真凶落网后,曾经的嫌疑对象死者的二女婿也想起了他的DNA出现在棉絮上的原因。原来案发前一段时间,王某到他岳母家,晚上住在那里,当时酒喝多了,吐在当时放在床上的那床棉絮上,至此,专案组的所有疑惑,终于解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