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4〕1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切实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题,特招聘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 、
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
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岗位需求详见《2025年达茂旗开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需求情况表》。
三 、
招聘人员条件(一)基本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单位安排,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尽职尽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前科、未受过党内处分、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 、
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 、
待遇标准按本地区最低工资2200元/月标准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包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三项保险按实际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其中个人负担部分从岗位补贴扣减,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六 、
报名提供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1份、个人申请书1份。
七 、
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
时间:2025年1月13日 -2025年1月17日
地点:达茂旗就业服务中心(人社二楼)
咨询电话:0472—8428630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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