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事不过三
用来提醒人们同样的错误
不要一犯再犯
然而刚出狱不久的侯某某
却一错再错
有一种缘分巧合叫:
确认过眼神,你就是我要抓的人
案情回顾
2024年9月25日7时许,三台公安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门市外的一辆电动三轮车被盗,损失价值3000余元。
接报后,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摸排调查工作。经深入分析研判,民警发现该案的作案手法与辖区内近期发生的一起摩托车被盗案十分相似,疑似为同一人所为,遂并案侦查。在县局情指中心的大力协助下,当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侯某某被抓获归案。
侯某某因盗窃多次入狱,刑满释放后本应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然而他不思悔改,"重操旧业"——2024年9月9日,侯某某路过青东坝工业园区某路段时,发现路边停放了一辆成色较新的摩托车。
估摸着这辆摩托车能卖不少钱,侯某某便用曾经所学的“技术”将该车打燃,随后骑上摩托车扬长而去。次日,侯某某又在某河堤边盗得一组电动三轮车电瓶。本以为这些“天降横财”能让他过上几天“富足”的生活,不料现实却给了他重重一击:摩托车无人接手,电瓶只卖了100元。侯某某心有不甘,伺机再次作案。
到案后,侯某某对其三次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侯某某已被三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办案民警已追回被盗摩托车一辆、电动三轮车一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0余元。
10月15日,受害群众王先生在领取被盗摩托车时,送上一面印有“破案神速 为民服务” 的锦旗向办案民警表示了诚挚的感谢。
10月16日,民警又将追回的被盗电动三轮车发还给失主,失主连连感谢并为民警点赞。
三台公安
警方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总想不劳而获,用违法手段获取不义之财,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广大群众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将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监控下或是有人看管的地方,停放时务必要上锁,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红蓝对抗火热开“战”!这场实训“干货满满”!
00后新警关键词:“新人、新事、新挑战”
连 线:刑警大队
审 核:李 燕
责 编:赵 丹
编 辑:刘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