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
意见从构建绿色协同的开发体系、安全环保的生产体系、清洁完善的储运体系、多元高效的使用体系等4个方面部署了15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推动全面加强煤炭开发、生产、储运、使用全链条各环节清洁高效利用。
意见明确,到2030年,煤炭绿色智能开发能力明显增强,生产能耗强度逐步下降,储运结构持续优化,商品煤质量稳步提高,重点领域用煤效能和清洁化水平全面提升,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
编辑:张玉炜 审核:任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