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过硬,对党忠诚,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截至2025年6月30日,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期间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按服役年限适当放宽。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5年7月31日,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5年底。报考学历学习期间,必修课不能有不及格记录。
5.报考省直岗位的考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省辖市市直岗位的考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大学期间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6.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