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
要切实摸清各级各类学校冬季取暖保障情况,排查取暖短板;要对各地的学校取暖覆盖范围、主要取暖方式、取暖费用支付等方面进行详细摸排;对出现故障或损坏以及存在取暖隐患的取暖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对温度不达标的学校增加取暖设施或辅助取暖设备。市级要查到县、县级查到校、学校查到每一间教室、每一间宿舍,切实做到无死角、全覆盖。
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对极寒天气的研判,总结 2023 年极寒天气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保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3 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23)59号)要求,足额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生均公用经费720元,初中940元,取暖费120元。要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 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对不足100 人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满足学校取暖需要。
在寒假前再次对取暖设备、取暖管道等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取暖隐患并妥善处理。寒假期间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暖气等取暖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天气情况及时研判是否需要进行暖气片放水工作,避免因天气原因导致水管崩裂。使用空调取暖的学校在寒假期间要拔掉空调插头,切断教室电源在假期结束前提前组织人员对取暖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启动取暖设备预热工作,保证学校在开学第一天能够正常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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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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