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邮政管理局近期对快递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者梳理发现,近一个月以来,该局共公布了11条处罚信息,涉及圆通、韵达、中通、申通、极兔等品牌,处罚金额多为500元,最高达2000元。
据披露,山东申冠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品牌为申通)未提前与用户联系,擅自将快件放至驿站。上述行为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即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规定。11月6日,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
20日,韵达快递、中通快递、极兔速递客服均向记者表示,用户需通过小程序等设置“收货偏好”,业务员会按照收件人需求选择送货方式。其中极兔速递客服称,“如果业务员未送货上门,客服收到用户投诉会反馈给站点,由站点按照客户诉求去处理。”圆通速递客服表示,用户如需送货上门服务,可在详细收件地址后面备注“送货上门”或者“电话联系送货上门”。申通快递客服则称,“派件员如未经过收件人同意,不能把快件放在快递柜、驿站等。只要写有几层几号详细的派送区域内的地址,必须送货上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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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N视频报道、未来网
编辑:高利萍
校审:李丹
责任编辑:江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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