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青海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青海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以下简称《界定标准》)要求,现就德令哈市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
二、申报要求
(一)全市各社会单位认真对照《界定标准》(附件1)进行全面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主动向德令哈市消防救援大队申报登记。
(二)严格对照《界定标准》,根据下列要求规范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1.对于已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附件3)且仍符合现行标准的,可以直接确定为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如单位信息发生变动,需向德令哈市消防救援大队报备。
2.对于新增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认真填写《德令哈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符合现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由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标准核定后申报,德令哈市消防救援大队核对无误后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库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申报途径
点击文末下载《德令哈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填写盖章后提交纸质资料或扫描发送邮件至德令哈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1729654489@qq.com)。
申报联系人:赵永茂 17797070001
李 斌 13309779847
沈 娟 19909771234
附件:1.青海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德令哈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3.2024年德令哈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
德令哈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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