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政务   2024-09-20 01:00   北京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现就驻洛杉矶总领馆领区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五)我馆领区范围详见:http://losangeles.china-consulate.gov.cn/lbqw/lqhf/200311/t20031121_5542154.htm

三、选拔办法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我馆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4年10月10日0时—2024年11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

五、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邮箱:educationsection@gmail.com

咨询电话:213-807-8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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