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全县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全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排查重点
1.有重点方向有害出版传播活动的。
2.有非法宗教出版物宣介信息的。
3.存在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增强警惕性,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查询:
(一)微信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选择菜单栏的“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社会组织查询”,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或统一信用代码进行查询,可确认该组织是否在民政部门进行合法登记;
(二)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首页“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或统一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确认该组织是否为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三)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在首页点击社会组织查询,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或统一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确认该组织是否为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四、举报内容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或邮箱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464-8589205
举报邮箱:24431172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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