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党员干部带头落实
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倡议书
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拱墅区全域禁燃禁售烟花爆竹。为保障政策有效执行,防治大气污染,共同营造文明、平安、环保的节日氛围,特向全区党员干部发出倡议:
一、争当遵规守纪“先行者”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在拱墅区及全市其他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通过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等途径违规购买烟花爆竹,以自身行动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二、争当移风易俗“倡导者”
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禁放政策宣传,主动向家人、朋友、邻居宣传禁放规定,选择低碳、安全、环保、文明的节庆方式,共同倡导安全文明过节新风尚。
三、争当安全文明“守护者”
对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违规营销信息及发生在身边的违规燃放行为积极提醒、劝阻和制止,协助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涉及公共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为居民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杭州市拱墅区公安分局
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