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判 45名反中乱港分子被判刑

文摘   2024-11-19 11:21   广东  



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


根据法官判决结果,部分人员刑期如下:


戴耀廷判囚10年。

黄之锋判囚56个月。

区诺轩判囚6年9个月。

赵家贤判囚7年。

钟锦麟判囚6年1个月。

吴政亨判囚7年3个月。

谭文豪判囚50个月。

李嘉达判囚51个月。

谭得志判囚53个月。

胡志伟判囚53个月。

施德来判囚79个月。

何桂蓝判囚84个月。

刘颖匡判囚53个月。

杨岳桥判囚61个月。

陈志全判囚78个月。

邹家成判囚93个月。

林卓廷判囚81个月。

范国威判囚50个月。

吕智恒判囚51个月。

梁国雄判囚81个月。

林景楠判囚62个月。

柯耀林判囚79个月。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 李娜
审读 | 张蕾
二审 | 李婧
三审 | 万晖












q
读特精选
























读特新闻
读懂深圳,读懂未来中国。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