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即时履行”
瑞金市人民法院
案情概况
2022年起,原告曾某受雇在被告杨某承包的脐橙果园工作。2024年1月,杨某在果园内伐锯一棵大树,曾某在旁协助,树木倒下时曾某躲闪不及,被树砸在脚上,造成曾某受伤。杨某随即将曾某送往医院救治,曾某被诊断为足部趾骨骨折。曾某出院后发现脚不能着力,无法进行体力劳动,遂自行前往鉴定,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原告认为,原告受雇于被告,双方形成了雇佣关系,原告在工作时受伤,且因伤致使劳动能力受损,给家庭生活带来困难,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均同意诉前调解并积极配合调解工作。原告认为,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被告不讲道理,双方此前多次协商均未果,遂坚持要求被告按照诉请金额进行赔偿。被告则提出要求进行司法鉴定,认为原告主张的金额不合理且双方均有过错,坚决不同意赔偿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面对调解僵局,承办法官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针对争议焦点耐心释明法律规定,若案件进入鉴定及诉讼程序,双方的时间、人力及金钱成本都将大大增加。
最终,原、被告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履行了赔偿款,原告随即撤回了对该起案件的起诉,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瑞金市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准确把握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瑞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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