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最新提示

政务   2024-10-02 09:43   江西  



国庆假期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为保障广大市民和游客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合理防范风险,科学健康饮食。


01

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一)外出就餐

请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环境整洁、明码标价的餐饮服务单位。理性点餐,科学饮食,就餐后剩菜打包,践行光盘行动;结账时请核对消费清单,保留消费凭证。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保护好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饭菜原状,并告知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

(二)家庭烹饪

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网购食品应选择正规第三方平台并查看商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购物结账时核对消费清单、妥善保存购物小票,做到适量采购、合理储存。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要烧熟煮透,制作的饭菜尽量当餐吃完,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回烧。

(三)网络订餐

请选择正规外卖平台与商家,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价格公示等。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尽量不网购冷菜等高危易腐食品。签收订单时,要注意查看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食一致,收到食物后,要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在常温下存放。

(四)文明用餐

广大消费者要主动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倡导“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良好风尚。适度消费、合理搭配菜品,培养科学健康文明的饮食理念。


02

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提示


(一)规范许可信息公示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做到亮证经营。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旅游景区景点、高速服务区、网红打卡店、各地地方特色小吃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自查。

  (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主体责任。

(四)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

  确保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对从业人员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需立即调离岗位。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制作食物和配餐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手部卫生。

   (五)做好加工过程控制

  加工烹饪过程做到生熟分开,冰箱贮存食品加膜加盖存放,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保证食品安全,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六)保持用餐场所环境卫生

  定期对餐饮服务场所进行清洗和消毒。加强卫生管理,保持用餐场所环境整洁,防止有害生物滋生,确保消费者的就餐体验。

  (七)严格遵守留样制度

  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做好食品留样,每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冷藏保留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八)制止餐饮浪费

  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张贴或放置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做好“文明就餐”引导,严禁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菜单上标明分量、口味,提醒就餐人员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温馨提示


节日期间,宜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消费场所公示的服务电话或12345、12315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置,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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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宜春市场监管)

(编辑:欧阳娇兰;校对:周莹;编审:匡昱宣;监制邓雯、潘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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