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一预制厂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厂,退还+没收+罚款!

文摘   2024-12-03 07:31   宁夏  

“海原网”

微电影    短视频拍摄

 宣传片制作  婚礼摄像

联系电话:155 0953 0333

海原县综合执法局

11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案件名称:海原县**预制厂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厂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综执罚决字〔2024 〕020号

处罚事由: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厂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参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2020年末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及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文件<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的通知》(宁自然资规发﹝2020﹞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海原县**预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XB

处罚结果:1.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6057.6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225平方米砖混结构办公用房、1400多平方米的3个彩钢厂房及2000平方米水泥硬化地面;2.对非法占用的6057.6平方米的其他土地,处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共计罚款壹万贰仟壹佰壹拾伍元贰角(¥12115.2元)。

处罚生效期:2024年11月12日

处罚机关:海原县综合执法局

当前状态:正常

地方编码:755200

图文编辑/马云   审核/李国   来源/海原县人民政府

微信号:haiyuanwang0955

“海原网” 新媒体  非官网  24小时  全角度  看海原  有用I有趣I有态度I  

总编辑: 李国海    微信:  小眼睛  

电话微信同步:15509530333     欢迎投稿

看完记得右下角点个“好看”

海原网文化传媒
海原、海兴开发区综合性自媒体服务平台。讲好海原故事,宣传海原文化、树立海原形象。同时服务本地通、同城信息、生活资讯、吃喝玩乐、海原办事指南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