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摸金校尉”在合肥落网!

政务   2025-01-02 09:02   安徽  

近年来,随着“盗墓”题材的影视作品爆火,“摸金校尉”广为人知,有些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居然想通过“摸金倒斗”来发一笔横财。近日,长丰县公安局杜集派出所迅速破获一起盗掘古文化遗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有个情况,我发现这几天有几人像‘扫雷’一样,在保护区挖坑。”12月19日上午,杜集镇兴隆村一村民急忙拨打报警电话,称有外地不明人员在此地进行非法“探宝”活动。兴隆村周围地处汉代古遗址,是文物保护重点区域,眼见如此“异动”,村民们立刻警觉。



长丰县公安局杜集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开展行动,民警通过走访摸排,成功锁定其中2名嫌疑人的行踪,并于当天下午将正在工地上“探宝”的冯某某与李某抓获。凭借这2人提供的线索,民警顺藤摸瓜,最终在其住处将同伙李某某与周某抓获。


原来,冯某某、李某某等4人是多年的朋友,几人平时就爱看一些盗墓题材的影视作品。前段时间,4人打听到长丰县杜集镇的汉代古遗迹正在做土地平整工程,几人一拍即合,决定盗挖古文化遗址,于是带着铁铲、撬棍、金属探测仪等工具,驱车出发前去“探宝”。4人到达杜集镇后,先进行了踩点,简单休整后便趁着工地没人的时候,开始动手“探宝”。



现场共发现7处挖掘的“探宝”洞,收缴被盗古钱币数十枚及破损文物数件。目前,4名嫌疑人对其盗掘古文化遗址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四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我国历史文化久远,有着丰富多样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群,盗掘者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行为,不但会造成文物流失,还会使许多文物、遗址因失去保护而丧失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甚至会造成文物、遗址的直接毁坏。


我国刑法对盗掘、破坏、贩卖文物等犯罪行为都规定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广大市民莫要因贪念或猎奇心理触犯法律,若有发现文物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共同保护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丨合肥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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