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虽佳酿祸易生
害人害己伤亡重
在此,福安交警
不得不再次提醒大家
喝酒助兴
也别忘了守住交通“安全底线”
周末夜查行动
共查处醉驾4起,酒后8起
案例一
11月1日23时49分许,李某招驾驶闽J3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新华北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李某招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170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11月1日23时18分许,陈某坤驾驶闽J5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新华中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陈某坤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138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11月2日0时43分许,王某祥驾驶闽J1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新华中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王某祥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130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11月2日0时30分许,苏某付驾驶闽J5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金山南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苏某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经查询,苏某付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11月3日20时03分许,范某飞驾驶闽J8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世纪大道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范某飞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7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范某飞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阮珊妮
审核:林衍 王雯秋 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