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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云南玉溪一名9岁左右的小学生鱼江涛,在自家爷爷的床头柜里,发现了罂粟壳。
他想起了学校给他们普及的禁毒教育,罂粟壳虽然不是毒品本身,但是一种强大的制毒原料。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拨通了报警电话:
“你好,我在我爷爷的床头柜里,发现了毒品。”
“你知道是什么毒品吗?小朋友。”
“罂粟。”
警察马上来到小朋友的家里,小朋友怕叔叔找不到地方,还特地到村口去迎接和带路。
事后,爷爷告诉警察,自己床头柜里放着的这4颗罂粟壳,是10多年前一个朋友给的,但自己一直没有使用。
警察立马对这4颗罂粟进行了没收,并且对爷孙俩进行了毒品知识宣传。
而鱼江涛小朋友,还被警察叔叔专门进行了表彰,给他封了“禁毒小卫士”的奖状,并颁发了奖品。
不仅如此,警察叔叔们还到鱼江涛小朋友所在的小学,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禁毒宣传课。
台上被当众表彰和颁发奖状和奖品的鱼江涛小朋友,在老师和同学们雷鸣般的掌声下,在警察叔叔们的一片赞美和表扬中,脸上写满了骄傲与自豪。
然而,东边日出西边雨。那边是一片竖着大拇指的啧啧赞美声,而网友这边,却开骂了。
这孩子以后对社会也是个危害,太可怕了,远离这种人。
等他长大要考公被拒,就知道这个搞笑了。
把自己的爷爷弄进去,以后进入国家单位就甭想了。
“不孝子孙”,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汉文化中。
绝对亲孙子,要不然估计活不到领奖状。
在爱与恨面前,选择了恨。真的鼓励大义灭亲吗?从法治的角度已经更改了,亲属可以不必检举。
家里会不会罚这娃娃三天不吃饭?
能确认孩子父亲没有揍这小子吗?
好一个大义灭亲,我建议当官的家属也能效仿。
有人表示:
看了这个新闻,我哭笑不得,我不赞成警方的做法,更不赞成这个孙子的做法。
一是罂粟属于中药。罂粟在中药里叫罂子粟、米囊、御米、莺粟等。罂粟是我国中医的传统中药材之一,有效成分主要是罂粟碱、吗啡和那可汀,主要功效是健脾开胃,收敛肺气,对反胃、腹泻腹痛有一定的治疗功效。
二是民间一直有用罂粟治疗拉肚子的说法。小时候喝过,好像是熬的水。
现在,不少老人会存放这,哪怕现在不缺医少药了。
三是这个孙子的爷爷床头柜里只放了几个。看着像是俩。
四是新闻里没有说他先对爷爷进行科普,也没说爷爷拒绝处理。不知道是不是生怕打草惊蛇偷偷报警。
看看,评论区里,网友们都是清一色骂这个小孩的。
可是,孩子真的做错了没有呢?
这个问题,值得讨论。
站在国家和学校的角度,这个孩子举报并没有错。
因为他接受的是党和国家的教育,就是面对D品,应该积极举报和上交给帽子叔叔。
在孩子看来,自己不过是遵循老师的教育而已。
所以在孩子的认知里,这个事情就必须得举报。
但是,一举报家人,家人就可能受到伤害。
比如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同样的小学生的张某某举报了自己的妈妈,后来他妈妈被枪B了。
几十年后,张某某每每想起此事都懊悔不已。
澳大利亚有这样一案例:父亲贩卖毒品,女儿知情但拒不交代,警方以包庇罪起诉女儿,法院最终判决女儿无罪。法官判决的理由是:法律不能伤害人伦和亲情,否则对社会的危害将大于刑事犯罪。因为对国家的忠诚是来自于对父母孝道的延伸,如果对父母都背叛,还指望对国家民族忠诚?
《论语子路》中有一段故事:
叶公告诉孔子:我的家乡有个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他告发了父亲。
孔子说:我家乡的正直的人和你讲的正直人不一样: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正直就在其中了。
孔子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就是具有了“直”的品格,是值得肯定的。他的这种观点后来演变为儒家的亲亲相隐,也就是直系亲属违法,适当包庇隐瞒可以不追究。他的这一思想也得到很多朝代君王的沿用。
与之相对的则是出自《左传》的“大义灭亲”,提倡在法面前与亲人划清界限,认法不认亲,哪怕是父母、子女。
不管亲亲相隐瞒也好,大义灭亲也罢,能够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一定是良法,良法才能善治。法不仅要规范,还要引导。
亲属之间不相互指证,这并不是怕他们串通一气,而是不希望父子之间的亲情受到摧残。因为父子之间伦常亲情崩溃,法制再严明也没有意义。
严明的法制也要建基于人性,法理不外人情。如果法治有违人性就是不健全,既不能保障人的权利,也不能保障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