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5月17日,十三届洛宁县委第四轮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紧扣“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县委村(社区)巡察组对兴华镇兴华村等5个乡镇3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工作。
经县委同意,2024年6月12日,县委村(社区)巡察组逐一向相关乡镇及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期间收到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县委巡察组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本轮对村(社区)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浮于表面,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不力,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污染防治有短板,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打折扣;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问题突出,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基层党建抓而不实,“四议两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个别问题改而又犯。
被巡察村(社区)相关乡镇党委书记一致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扛稳抓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突出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动真碰硬的态度扎实推动整改落地落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不折不扣转化为治理效能,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针对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要压实巡察整改全周期责任,加强巡察整改成果综合运用。各乡镇党委及村级党组织要提高站位,正确认识巡察整改重要意义,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准确把握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强化巡察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要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落细,乡镇党委要主动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乡镇纪委要主动承担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各村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直接责任,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着力从健全制度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及时补短板、堵漏洞,扎实推进整改落实。要强化监督,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力度,对推进整改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要坚持动态销号管理,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要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扎实推进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