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十堰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4-2025
学年度寒假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确保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平稳运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4-2025学年度寒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寒假时间安排
本学期全市小学、初中学校于2025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七)放假,普通高中学校于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放假。中职学校放假时间比照普通高中放假时间错峰放假。
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初三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二)正式上课,其余各年级于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七) 正式上课。中职学校比照中小学上课时间执行。
有关工作要求
1.严密安排期末工作。各地各校要合理安排好放假前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好期末复习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
2.持续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加强寒假前后安全教育管理,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安全主题班会等形式宣讲安全知识,防止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煤气中毒等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要召开家长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等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指导家长做好假期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各地各校要对校园校舍、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放假期间,安排专人定期开展校园、校舍及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巡查、检查。
3.做好学生关心关爱工作。各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学校、班级群、主题班会等途径加大对学生的关心关爱,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家校联系和沟通,持续做好“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式方法与孩子沟通,帮助解决孩子成长中面临的学习、交友、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始终把学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对特殊群体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生、学困生、少数民族学生、单亲家庭学生、行为偏差生等)要做到“一对一”精准帮扶、“心贴心”共育成长,让每个孩子都感受到温暖与关爱。
4.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好教育部“双减”相关政策,加强寒假期间作业管理,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控制中小学学生假期书面作业总量,让广大少年儿童拥有更多的休息和娱乐时间,睡眠充足、健康成长。严禁学校以各种理由利用寒假期间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严禁开学后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严禁因为未完成寒假作业处罚学生。引导学生在假期加强体育锻炼和综合实践,鼓励家长加强亲子互动,让每个孩子都在“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非遗传承中感受团圆、幸福、平安和快乐!
5.做好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假前如遇暴雪、极度低温、重度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停课决定,调整作息时间和放假时间,保障师生安全,事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6.各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安排,确保安全稳定。
十堰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