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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扫黑办获悉,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区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挖彻查了一批黑恶线索、攻坚突破了一批重大案件、综合治理了一批行业乱象,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全区治安环境、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线索核查取得新成效。全区共摸排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152条、核结2073条,核结率96.3%。其中,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交办线索124条、核结114条,核结率91.9%。自治区扫黑办直接受理举报线索285条、核结267条,核结率93.7%。对165条重点线索和13起重点案件采取领导包抓、提级督办、现场指导等举措,成功督破郑二虎、刘立宁、李鹏、赵彦军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力震慑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
依法打击有了新突破。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对11起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统一法治步调,统筹一体办案,集中攻坚重大复杂案件,推动案件打深打透打彻底。2021年至2024年9月,全区共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涉恶势力犯罪组织22个,破获刑事案件46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1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4件390人,审判生效21件344人。
打财断血取得新战果。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全区涉黑涉恶追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全区涉黑涉恶财产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依法对涉黑涉恶财产应追尽追、应缴尽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5.02亿元。全区法院判决生效涉黑涉恶案件21件,受理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案件163件,结案159件。
“打伞破网”取得新进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与同级政法机关联系对接、摸清底数,逐件过筛、逐案排查,持续增强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的整体性、协同性和实效性,推动“打伞破网”不断取得突破。全区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6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治理质效取得新提升。组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易发多发的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分年度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一案一分析”和“三书一函”整改反馈、通报考核等制度,制发“三书一函”3518份,整改回复3439份,整改率97.8%。
总编:刘志聪 审核:祁 伟 编辑:哈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