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最新事业编制岗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来了

教育   2024-12-04 17:00   浙江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133 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简介


01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大学附属李惠利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预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有 2 个院区 1 个医工融合创新研究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 145 人,硕士研究生 927 人;高级职称人才 718 人。

02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医院现有月湖、方桥、外滩三个院区,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 165 人,硕士研究生 1376 人;高级职称人才 969 人。

03

宁波市第二医院

宁波市第二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预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 111 人,硕士研究生 928 人;高级职称人才 707 人。


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

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1。


招聘办法和步骤


01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12 月 4 日- 12 月 9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4:00-16:00);12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

2、报名方式

12 月 4 日- 12 月 9 日有意者可将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至单位报名链接。

12 月 10 日上午在香港嘉里酒店1楼红磡厅 2024“奔甬而来”宁波—香港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洽谈会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红磡湾红鸾道 38 号。

(1)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报名链接:

https://www.wjx.top/vm/OqjThmg.aspx#

联系电话:0574-87018514

联系人:陈老师

(2)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报名链接:

https://ndfyrs.mike-x.com/wy87X

联系电话:0574-87304032

联系人:张老师

(3)宁波市第二医院

报名链接:

https://www.wjx.top/vm/mV0MHHl.aspx

联系电话:0574-83870621

联系人:陈老师

3、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4、招聘比例

招聘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开考。报考临床类医技类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 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 2:1 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 1 个的予以取消)。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 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 3:1 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 1 个的予以取消)。

5、资格初审通过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02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委人事部门、驻委纪检部门督导。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执业医生资格证、职称证、近期免冠 1 寸照片 1 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 100 分,不足 60 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 3 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03

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4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0574-89183887(组织人事处)

0574-89189386(驻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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