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寒假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至2月23日(星期日),2月22日(星期六)学生开始返校;2月24日(星期一),学生正式上课。
教职工寒假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至2月22日(星期六),1月11日(星期六)、1月12日(星期日)不休息,2月23日(星期日)正式上班。
春季学期开学前,学校相关部门会发布具体的师生返校相关要求、补考时间等信息。
二、有关要求
1.做好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在假前,各二级单位(部门)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活动,保卫处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校门管理和校舍夜间守卫人员的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对负责管理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护,将校区的治安、防火、防盗作为工作的重点,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2.高度重视假期学生的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返乡途中及假期外出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学生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学生在校、返乡、出行情况。
3.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学校和各部门(单位)要有领导干部带班,安排好值班人员,设立值班室和值班电话。领导干部带班期间不得离开沈抚,遇有特殊情况确保及时到校处置。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学校设总值班室,学校总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按照流程处理相关工作,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总值班室电话:56860960,保卫处电话:56865110。
4.各单位(部门)于1月6日前将假期值班表(见附件)电子版(企业微信报送)和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报党政办孙艺铭。处级干部假期外出要提前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5.假期若需盖印学校公章,请于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00到党政办办理。如遇特殊紧急情况,请联系党政办文档科负责人,联系电话:56865005。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