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兵团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新兵办发〔2017〕3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兵团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规定:由原管理机构管理运营正常缴费、划转缴费和补记缴费的,将正常缴费和补记缴费累计储存额合并计算,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同时将划转缴费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六、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原在企业建立的企业年金,在过渡期内退休的,如何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七、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原在企业建立的企业年金,在过渡期后退休的,如何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规定:在过渡期后由机关事业单位达到退休年龄的,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累计储存额合并计算,按照职业年金待遇领取规定享受职业年金待遇。
来源/十一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实习编辑/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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