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 您的车已达报废标准!

政务   2024-12-29 06:40   天津  

近日,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接预警信息,在辖区内行驶的两辆车存在逾期未检验且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随后,津港公路大队交警迅速对车辆进行布控,并于12月24日午间将驾驶人及车辆依法查处。经进一步核查,交警发现其中一名驾驶人曾因醉酒驾车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还存在无证驾车的违法情况。目前,交警对涉事车辆均予以依法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驾驶报废车上路,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型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有的车主认为
我的车明明还能开
怎么就成报废车了呢?
在这里也给您提个醒
车主们,千万不要觉得自己的车子还能开
就跟“报废”二字离得很远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车辆将面临报废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机动车到达报废条件后,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发生概率远大于其他正常车辆,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若继续上路行驶,将严重威胁车内外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如果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应及时进行报废,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行驶。


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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