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荷塘乡新农贸市场规范性管理通告

民生   2024-12-24 20:59   江西  





为改变荷塘乡原农贸市场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以及“脏、乱、差、堵”的现状,荷塘乡人民政府筹集资金建设了新农贸市场,目前农贸市场已建成即将投入使用,为进一步提升集镇的形象,根据荷塘乡总体规划及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经荷塘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荷塘乡新农贸市场规范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农贸市场管理主体

莲花县荷缘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2
农贸市场摊位划分情况

农贸市场共分为A、B、C、D、E、F、G、H 8个区其中肉类区、水果蔬菜区、干货区、百货区、水产区、服装区6个区全部在农贸市场大楼内,临时摊位区、活禽宰杀区在农贸市场楼外。A区为肉类区,B区为水果蔬菜区,C区为干货区,D区为百货区,E区为水产区,F区为服装区,G区为活禽宰杀区,H区为临时摊位区(根据市场进行调控,不参与摊位分配)。

03
摊位使用对象

临时或流动经营人员。

04
摊位使用方式

1、除临时摊位区外,所有摊位均采取抽签的方式进行分配,抽签分两次,第一次抽抽签的顺序,第二次抽摊位号,经营户不可多人或重复参与抽签。

2、在抽签结束后,抽得摊位经营权的经营者必须与市场管理者签订相关协议,并按半年或者全年方式缴纳摊位使用费。

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2日—2024年12月25日,报名联系人:金旭昌,联系电话:18707990945,报名地点:荷塘乡庙下村委会一楼大厅。

05
农贸市场规范管理要求

1、农贸市场投入使用后,所有摊位经营户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如有越棚越线经营,一律无条件清除。

2、所有经营者需合法经营,不准出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等坑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所有经营者必须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无论逢圩天、空天必须在农贸市场划定的区域内经营。       

3、不准倒卖摊位,乱占摊位,严禁以私人名义霸占摊位收取不义之财,一经发现,市场管理方将收回摊位。 

4、在抽签结束后,抽得摊位经营权的经营者必须与市场管理者签订相关协议,并按半年或全年缴纳摊位使用费。

5、市场管理方应加强对市场卫生的管理,经营者应保持摊位及周边卫生整洁,违者将给予相应处罚。

06
车辆停放地点要求

逢圩天所有车辆全部停放在农贸市场停车场内,停车场无法满足停放的,停放在周边划定停车位道路两侧,步行至农贸市场,任何车辆不能影响正常通行。


农贸市场摊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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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正当时

欢迎各界朋友来电咨询~

联系人:金旭昌18707990945


编辑:贺翔钰

编审:颜少金、彭丽媛、谢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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