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免去刘晓华的公安局局长职务

民生   2025-01-20 20:35   辽宁  

2025年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决定免去刘晓华的贵港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个人简历

刘晓华,男,1971年10月出生,黑龙江肇东人,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 1986.09-1989.07 广西百色地区田东师范学生;
  • 1989.07-1991.02 广西田林县八桂中学教师、班主任、校团支部书记;
  • 1991.02-1995.05 广西田林县乐里一小教师、班主任、校少先大队总辅导员、团县委常委、县政协委员;
  • 1995.05-1996.07 中共广西田林县委宣传部新闻通讯干事;
  • 1996.07-1999.10 广西田林县旧州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 1999.10-2000.01 中共广西田林县浪平乡党委书记;
  • 2000.01-2002.08 中共广西田林县浪平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 2002.08-2002.09 广西田林县文化和体育局局长;
  • 2002.09-2007.10 广西田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6年换届连任);
  • 2007.10-2011.06 广西平果县副县长;
  • 2011.06-2014.02 中共广西平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2014.02-2019.04 广西百色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 2019.04- 广西百色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正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 2021.08- 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 2025.01 免去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来源:政法之家

多说一句:

微信更新了推送机制,很多小伙伴反馈说经常看不到我们的更新,这里建议大家将我们的公众号加一个星标,以免错过我们的推送哦!

瓜尔佳
官场和法律圈有意思的事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