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加力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
政务
2024-10-04 21:18
陕西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陕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印发的《陕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陕商发﹝2024﹞42号)精神,持续加力推动家电以旧换新,促进家电产品消费,制定此实施细则。 2024年9月29日至12月31日。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 1.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类补贴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 2.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类补贴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在铜川市登记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从事家电销售,具备旧家电回收能力,能够提供家电以旧换新全链路服务的家电销售企业或电商平台企业(参加活动企业名单在“铜川商务”公众微信号公布,并定期更新)。 1.消费者在云闪付APP授权获取实名信息后,在省内领取指定家电产品消费折扣券(9月29日起,即可在云闪付APP“陕西消费券”专栏进入“陕西省家电以旧换新专区-铜川品类券”领取,消费折扣券自领取之日起1*24小时有效,过期重新申领)。 2.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企业选购指定品类、指定能效的可享受补贴的家电产品。 3.消费者签订消费补贴确认书,通过云闪付APP支付订单,在订单支付环节按相应比例折扣结算。 4.参与活动企业需预留所出售的家电产品品牌、型号,及其对应的能级或水效标识等信息,连同支付购物小票、购买人确认的消费补贴确认书、发票等重要信息一并拍照上传至补贴审核平台。 1.每位消费者在线上线下只可享受每类产品补贴1件的资格,重复享受补贴政策的,需配合做好相关补贴资金退回工作。 2.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4.消费券使用时间为有效期内的每日早上9点-晚上11点; 5.参加活动的企业对销售的每单活动商品必须给消费者个人开具正规发票; 6.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1*24小时内退货的,票券自动返还,可在有效期内重新使用。1*24小时外退货的,消费者再次购买时,需按照补贴流程重新申领补贴; 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铜川市财政。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此次加力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1.签署承诺协议。参与企业需签订书面承诺协议或出具函件,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相关服务内容作出承诺。 2.加强巡察督导。市商务局联合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参加活动企业的巡查暗访,处理有关举报线索,及时发现和处置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3.打击不法行为。政府相关部门与服务平台将加大套现、骗补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于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4.采取“能上能下”。对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有任何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家,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参加本次活动资格。 5.加强监督管理。市商务局选聘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支出资金的合规性以及财政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活动结束后,做好资金清算、审核和全面绩效评价。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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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经科局 0919-660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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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区经科局 0919-4182171
宜君县经科局 0919-5286064
市新区管委会商务局 0919-3287152
附件2
来源:铜川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