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现予公布!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丁 盼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石 欢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任命刘 亮为葛洲坝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任命唐雁莉为葛洲坝人民法院副院长。
四、任命翁小华为葛洲坝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免去刘元梓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肖中年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吴遵玉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胡振元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九、免去韦 星的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十、免去林 波的葛洲坝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郑 斌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接受朱克梅、车勤玲同志的辞职请求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任命高红民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4年10月30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江玲为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方兆淼为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曾国之为咸宁市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用新的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炳贵的咸宁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
宋鹏丽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