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唱一首歌 同为一家人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业余足球俱乐部、青训机构学校、足球爱好者:
拟于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1月24日举办元江县“同唱一首歌 同为一家人”“暖冬元江”体育促“三交”足球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
元江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元江县统一战线联谊总会、元江县足球协会、玉溪云联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元江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群团工委、县融媒体中心、县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县体育总会。
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
成人组:2024年12月14日至29日,每周六、周日,共计6天;
青少年组:2025年1月19日至24日。
地点:元江江东体育场、元江第一小学。
组别设置
(一)设成人组、青少年组(小学U8组、小学U10组、小学U12组)。
(二)各组别报名不足6支队伍的,取消该组别设置。
参赛范围
邀请玉溪市六县二区一市统战部(民宗局)、统一战线联谊总会组队参赛,邀请玉溪市周边昆明、普洱、红河的有关县区属地俱乐部组队参赛,公开邀请玉溪市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俱乐部等组队参赛。
运动员资格
(一)赛制及年龄:
赛事分二组:成人组、青少年组。
1. 成人组:十一人制,允许全男运动员或全女运动员或男女混合组队上场比赛。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均可参加。成人组参赛球队报领队1人(球队总负责人)、主教练1人(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队医1人,每支球队报名人数不限,每场上报的队员人数不得多于23人,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守门员需特别注明。
2.小学U8组:五人制,允许全男运动员或全女运动员或男女混合组队上场比赛。报名运动员为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子球员允许大于该年龄段一周岁,即: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女子球员允许参加U8年龄组的比赛。
3.小学U10组:八人制,允许全男运动员或全女运动员或男女混合组队上场比赛。报名运动员为201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子球员允许大于该年龄段一周岁,即: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女子球员允许参加U10年龄组的比赛。
4.小学U12组:八人制,报名运动员为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经核实出现运动员年龄造假的行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造假的球队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以及所有评优资格。
(三)参赛单位应评估参赛球员身体健康情况,球员应具有开赛前一个月内的由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应包含心脏、肺部等方面的体检项目),赛前联席会将核查,不符合健康条件的球员将不予参赛。
(四)凡在2022年至2024年在中国足球协会以及国内、外职业俱乐部注册参加职业联赛的现役职业运动员(中超、中甲、中乙、五超、五甲)不得报名参加比赛;第一次组委会将对参赛队员进行资格核定,若各参赛队对参赛队员资格有质疑,请于开赛前提出,开赛后不再受理运动资格问题。
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俱乐部、学校、青训机构独立或联合组队参赛。
(二)各参赛队伍可报领队、教练员、队医及工作人员不超过4人。各组别十一人制不限报人数、五人制队员限报12人,八人制队员限报15人;
(三)各参赛队所有人员须进行赛前体检并确定符合参加该项目比赛条件,同时办理赛事期间意外伤害保险。
计分与名次录取办法
(一)小组赛决定组内名次办法
1.常规时间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以全部比赛积分决定名次。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小组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小组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6)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3.涉及晋级球队之间,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据下列条件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二)本次比赛,小组前两名进入交叉淘汰赛,淘汰赛90分钟常规时间打平,直接点球取胜。
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比赛执行中国足协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执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及云南省足球比赛相关处罚规定。
(三)比赛用球及时间规定:
1. 十一人制比赛使用5号球、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长休息15分钟,第二节比赛结束时的比分即为终场比赛成绩;
2.五人制比赛使用4号球,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第二节比赛结束时的比分即为终场比赛成绩;
3.八人制比赛使用5号球,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第二节比赛结束时的比分即为终场比赛成绩;
(四)比赛场地设在元江江东体育场、元江第一小学。
(五)运动员管理:
1.各参赛队应在赛前30分钟向第四官员提交本场比赛的球队队员名单,只有在此名单内人员能在替补席就座。
2.十一人制上报替补队员名单(23人),换人不限;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3.五人制不限换人次数。
4.八人制上报替补队员名单,换人不限;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六)运动装备:
1.各参赛队必须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
2.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99号,其中1号必须为守门员。服装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的队员均不得上场比赛。当主客队服装颜色一致时,由主队更换服装颜色。
3.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名单一致,并在小组赛和交叉赛各阶段比赛中不得更改号码,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4.比赛队员服装颜色必须一致,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及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5.比赛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队员紧身衣紧的颜色必须与比赛服上衣的主色调一致。紧身裤的颜色必须与比赛服短裤的主色调一致。
6.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袖标。
7.比赛队员不得穿金属钉足球鞋。比赛过程中不能佩戴普通近视眼镜上场,须佩戴运动型护目镜。
(七)黄牌、红牌:
1.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在同一阶段的两场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将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对该运动员另有纪律处罚外。
2.运动员在第一阶段比赛累计的红、黄牌不带入第二阶段比赛,除非纪律委员会对该运动员另有纪律处罚。
3.在全部比赛中,1+1黄牌产生的红牌按红牌计,同时此2张黄牌不计入累计黄牌。
4.红牌扣除100元、黄牌扣除50元比赛纪律保证金。
(八)中止比赛:
1.恢复被中止的比赛时,起始时间从中止的时间起恢复。
2.比赛恢复时,场上队员与替补队员应于比赛中止前时一致。
3.球队球员名单上不得更换或增加。
4.比赛中止前或恢复后,换人名额不限。
5.比赛中止前被罚下的队员不得替换。
6.裁判员于比赛中止前做出的处罚在比赛恢复到结束的时间里仍有效。
(九)技术区域:
1.第四官员席面向场地方向,其左侧替补席为主队席位,右侧替补席为客队席位。
2.每队替补席限各参赛运动队人员持证就座。
3.替补席内人员服装的颜色须与双方比赛队员的比赛服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4.技术区内每次只能有1人起立指挥比赛。
5.比赛过程中,每队最多可以同时有5名运动员在本方一侧的球门后或替补席后方进行无球热身,可有1名官员进行协助。
6.因红牌停赛或受纪律处罚被停赛的教练员、运动员或官员不得进入替补席和比赛区域。如上述人员不执行此条款,则所属运动队将被视为退出比赛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
(十)弃赛、罢赛、退出比赛和违背公平竞赛原则:
1.每场比赛各参赛队需按规定的时间上场比赛,若有意延误开球时间(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视为不正当行为,赛会将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相应处罚。
2.每场比赛参赛队非因不可抗拒原因,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视为罢赛;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之内恢复中断的比赛,视为罢赛;中途退出比赛,视为罢赛。如果参赛球队被认定有罢赛行为,所有在赛程规定与之比赛的球队,比分均记3:0获胜。
3.如遇参赛队伍被认定有弃赛、退出行为,本场次与之比赛的球队,比分均记3:0获胜。
4.如遇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比赛规定人数(5人制3人、8人制5人)则记对手5: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实际比分超过5:0,以实际比分为准。
录取名次和奖励
比赛排出所有名次,各组别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技术官员
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和裁判员由玉溪云联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选派。
纪律和诉讼
(一)赛事中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组委会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
(二)赛事中的诉讼案件,由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
费用及待遇
1.成人组每队缴纳报名费(裁判费)800元,青少年组免费。
2.每队缴纳500元纪律保证金,赛后退还。
其他
(一)运动员所报参赛项目不得无故弃权,若因生病受伤不能参赛者,必须有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赛前报组委会审定批准。
(二)报名及参赛中,凡出现运动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赛风赛纪等行为者,取消本次赛事评优评先资格,并根据有关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和组委会纪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开幕式
时间:2024年12月14日上午10:00
地点:元江江东体育场
流程:
舞狮迎宾
国旗、会旗入场
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各民族、旅居方队入场
暖场(歌舞表演3个)
介绍领导及来宾
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领导致辞
裁判员代表宣誓
运动员代表宣誓
宣布开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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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江统战
▍编辑:陈家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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