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7家!

文摘   2024-12-02 10:07   山东  



关于新增枣庄市中周会内科诊所等

7家医药机构定点服务协议的通知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相关要求,枣庄市中周会内科诊所等7家医药机构分别向市中区提交了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请,经审核、评估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枣庄市中周会内科诊所等7家医药机构为枣庄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新增情况表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枣庄市中融媒

来源: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宋玉洁

责编:唐凡凡

审核:张志刚 宋严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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