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公路两侧种植饲草及乱堆乱放杂物的通告

文摘   2024-11-27 15:12   云南  


全镇广大居民及各村民委员会:

确保道路行车安全、保证行车安全视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现作以下通告:

一、禁止在公路路基外1米范围内种植影响驾驶视线的饲草、果木。

二、禁止在公路两侧路肩及路面晾晒粮食、倾倒垃圾及堆放杂物。

三、禁止公路两侧种植的农作物延展到公路路面上遮挡交通标志、标线。

四、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或擅自挖沟引水、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五、请涉及以上情形的群众于2024年12月10日前自行清理,请各村民委员会共同落实并检查清理工作。

特此通告。



花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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