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将高素质专业化师范生争取到我市中小学任教,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决定使用正式编制招聘89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的师范大学河南籍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以及符合国家有关跨省(市、区)要求、经培养学校和生源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外省(市)籍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具体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7.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学校与学科
招聘学校:新乡市教育系统部分中小学。
招聘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各院校现场推介会结束后,随即在招聘现场发放报名表,报名人员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于11月26日12:00前将申报各单位的报名表(PDF版、word版)、本人身份证、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证明以及成绩单、校级及以上获奖材料等资料扫描件传至各设岗学校(联系电话及邮箱详见附件)。
现场报名时需持本人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尚未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奖证书。(上述资料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二)面试方式
由各面试单位采取答辩及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各学校专家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
(三)签订协议
经用人单位和公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确定岗位拟聘用人选,并报教育、人事、编制部门同意,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签订协议后,该岗位招聘数量依次递减。
(四)体检、考察、录用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报市教育、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刘芳 0373-3519013
新乡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