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拉萨开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旦科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延清、唐明英、刘柏呈、李文革、孙献忠,秘书长刘光旭出席。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关于《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会议听取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草案)》的说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作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那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作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司法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八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区矿山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关于我区边境寺庙“三个意识”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次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部分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地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