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开展文物安全工作培训暨文物消防安全演练

民生   2024-12-21 14:06   云南  

12月20日下午,鹤庆县开展文物安全工作培训暨文物消防安全演练。县政府副县长郑巍黎出席培训会,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文化站站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122处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所在村党总支书记等参加培训。





会议强调,文物安全保护任重而道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抓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强化措施,认真学习文物保护的政策法规,切实履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管控好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落实消防工作,全力抓好文物保护工作;要抓好项目,切实做好文物维修保护工作;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培训会上,州级文物专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结合实际案例,全面深入地分析解读了文物保护法的基本概念、重要条款,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和价值等内容。

县消防救援局有关专家结合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特点和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火灾案例,以图片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消防知识,切实增强文物消防安全意识。





全体参训人员还到鹤庆文庙参加了文物消防安全演练。县消防救援局有关人员向参训人员讲解了文物消防安全的相关理论知识、消防设备操作流程及出现问题的处置方式,并组织参训人员开展了灭火实操演练,通过实际操作,使参训人员熟练掌握了各类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辛屯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磊说:“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的文物工作安全意识,积累了应急处置事件的经验和方法,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我们始终要把文物安全这条责任记在心间、扛在肩上!”






鹤庆县文旅局副局长、文物局局长杨骏腾说:“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通过本次文物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不但提高了参训人员文物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也进一步熟悉掌握了文物相关法规政策,通过反面违法案例的警示,提升了文物日常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促进我县文物安全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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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金勇

编辑:唐忠宇

审核:唐 伟 赵 红

法律顾问:奚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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