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求,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嘉陵江英才工程”2024年度引才考核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自《2024年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问卷星二维码),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
3. 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审核。
(2)审查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审查地点: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行政办公楼7楼人事科(705),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路55号,联系人:王涵,联系电话:0817-2318842。
4.审查资料:
(1)《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2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件。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5)本人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6)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现场考核。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考核人员,再进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成绩计算。考核成绩以结构化面试成绩作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只作参加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及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由单位通知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子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生凭《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考核。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六)考核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手机通讯不畅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文章地址(下载报名资料等可直接打开): http://www.ncpta.cn/newsDetail/9783.html
别忘了点在看,转发那就更好了!
鼓励下,
点点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