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女子花110万买房,12年后政府建地铁,拆迁款1500万,女子:我要3000万

职场   2025-01-31 11:06   湖北  

2001年,武汉一女子花110万买房,12年后,政府建地铁,拆迁款1500万,女子却摇头:“我要3000万。”她的诉求能否如愿以偿呢?

 
家住武汉的李女士一家过上了“小康生活”,这要得益于2001年她买的一套商铺。当年,她花110万买了一间近300平的商铺,因为地理位置绝佳,不久后就被一家银行以每年63万的租金租下。
 
一铺旺三代,这家店铺极大的改善了李女士一家的生活。靠着每年的租金和放在银行投资的利息,她不仅将她的子女先后送出国留学,还为她父母买了一套新房。
 
李女士对现在的生活称得上很知足,对自己盘下的这家商铺更是宝贝得不行。
 
然而,2013年,一则拆迁消息却让李女士一家忧心忡忡。
 
原来,政府即将征用商铺的房产用来修建地铁,附近的商圈都被规划到了其中。
 
对其他人而言,政府拆迁下发赔偿款无异于一笔横财,但对李女士一家而言,自己买下还不到15年的旺铺就要丢了。
 
李女士表示,自己作为市民,会积极配合政府的行动,毕竟修建地铁是便民的好事。然而,看到政府给出的1500余万元赔偿款时,李女士却坐不住了。
 
原来,在她的市场比较算法里,附近商铺的拆迁价格达到了10万一平方,算上其他装修费和损失费,这间商铺的拆迁款应该上达3000万,而政府给她的拆迁价格是5万一平方,合计1508万元。
 
这与她的预期远远不符,李女士向政府提出了她的诉求,政府拒绝了。
 
政府称,评估房产价值的评估机构是当时由此栋楼的55户住户投票选出来的,给出的数据合情合理合法;且李女士的商铺已经使用了15年,剩余的25年,按照每年60万的租金来算,1500万元是一个合理的数字。
 
但是李女士家因为不住在政府张贴投票公告的附近,因此错过了投票,李女士并不认同该评估方式。
 
双方在赔偿款方面未达成一致,随后提出采用房产置换的方式。
 
工作人员给李女士推荐了几家商铺,李女士始终觉得不满意,认为新商铺的地理位置大不如之前的商铺,于是,迟迟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就这样,周围的房产都被拆除,只剩李女士一家“钉子户”立在其中。周围的群众对李女士一家有诸多怨言,更极端的,还有泼粪水到李女士家的。
 
为了不延迟工期,2015年,政府下发了红头文件《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这意味着无论李女士签字与否,政府都会拆掉这座房子。
 
政府机构将文件张贴到李女士的商铺上,20天一过,此文件就会生效,而工作人员并未将其中的规定告知李女士,等到李女士知道后,20日早就过了。
 
对政府的做法,李女士怒上心头,将江汉区政府告上了法庭。
 
李女士请求法庭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而在诉讼开始前,江汉区政府便已经向法院提出对李女士的房子采取行政先于执行。
 
双方的对峙,究竟哪一方会更占优势呢?
 
16年2月15日,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因地铁项目关系重大公共利益,且区政府有两个多亿的担保,法院允许区政府先行将争议房屋拆除。
 
最终,李女士眼睁睁看着商铺被夷为平地,眼里泛起了泪花。
 
房子拆迁后,法院继续审理了李女士的诉讼,最终,政府胜诉,李女士一家得到了原有评估的赔偿。
 
2022年,武汉市地铁6号线正常运营,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出行。
 
这场纷争,涉及到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双方都是在法律框架内维权,本质上并无对错之分。只是,若是双方能平心静气地协商,或各退一步,或许就能开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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