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天然气(试行)、液化石油气(试行)》《燃气用户安全问题排查导则(试行)》

文摘   2025-02-07 08:00   山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天然气(试行)、液化石油气(试行)》《燃气用户安全问题排查导则(试行)》的公告

公告〔2025〕2号

为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天然气(试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液化石油气(试行)》《燃气用户安全问题排查导则(试行)》,请各地遵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导则内容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以上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附件1《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天然气(试行)》.pdf


附件2《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液化石油气(试行)》.pdf


附件3《燃气用户安全问题排查导则(试行)》.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4日


点击阅读原文 到浙江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下载。

https://jst.zj.gov.cn/art/2025/1/24/art_1228990170_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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