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天然气(试行)、液化石油气(试行)》《燃气用户安全问题排查导则(试行)》的公告
公告〔2025〕2号
为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天然气(试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液化石油气(试行)》《燃气用户安全问题排查导则(试行)》,请各地遵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导则内容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以上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附件1《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天然气(试行)》.pdf
附件2《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液化石油气(试行)》.pdf
附件3《燃气用户安全问题排查导则(试行)》.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4日
点击阅读原文 到浙江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下载。
https://jst.zj.gov.cn/art/2025/1/24/art_1228990170_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