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挂黑龙江省疫苗检查中心牌子,隶属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省级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生产、经营中合规性、符合性技术检查及技术审评等工作;承担疫苗生产、经营(配送)的技术检查等工作;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检查和审评技术支撑。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135号。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名、管理岗位2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请应聘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招聘计划,详细了解招聘岗位类型、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3日(含)至2006年11月12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11月12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龙江先锋网
(网址:https://www.ljxfw.gov.cn)、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s://mpa.hlj.gov.cn)、
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
2024年11月13日8:30-11月19日17: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
(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供登录、查询成绩使用),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同时按照《公开招聘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上传成功后提交。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至2024年11月12日(含)。笔试结束后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龙江先锋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11月13日8:30-11月20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3日8:30-11月21日16:00期间(以汇款时间为准)汇款到指定账户,并保留转账汇款时间凭证。汇款时务必注明“报考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如未按要求进行备注缴费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缴费后报名资格有效,逾期未成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收款单位名称: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收款账号:230018688510500067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联行号:105261080002
如需获取缴费收据,请在缴费时一并注明,笔试结束后,可在考场指定地点领取缴费收据;缴费成功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如需缴费收据请与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联系。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延期报名或调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适时在龙江先锋网公布。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关注龙江先锋网笔试时间通知,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
1.笔试
(1)科目及时间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设综合能力测试一门科目。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所报岗位相关业务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政策性加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3)成绩查询
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龙江先锋网发布,考生可登录查询本人成绩。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由本人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应变能力和业务素质等内容。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龙江先锋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等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七、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由招聘单位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负责。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451-51983681。
监督举报电话:0451-88313085。
上述电话使用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