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昭阳区总工会关于转发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二十一期实施办法的通知》〔昭区工通(2024)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二十一期(2025年度)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互对象:
昭阳区属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并参加了第二十期(2024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
二、漏参对象:
年龄满55周岁(含)以上人员发生漏参1期(含)以上情况的处理,即:漏参1期的,交费标准为参加当期互助金标准的2倍;连续漏参2期的,交费标准为参加当期互助金标准的3倍;连续漏参3期的,交费标准为参加当期互助金标准的4倍;连续漏参4期(含)以上的,不再接受参加医互活动。
二、缴费地点和缴费标准:
1.第二十一期(202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缴费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
2.缴费标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每人按120元标准缴纳。
3.缴费地点:昭阳区东门小河边33号(丰园大酒店对面)。
三、参互所需材料:
1. 参互职工本人身份证(正面)、医保卡复印件。
2. 第二十期参互缴费收据。
四、相关政策:
参加第二十一期医互活动人员,赠送一份重大意外伤害保障,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可按照《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重大意外伤害致残保障项目实施办法》办理。
五、注意事项:
前来办理第二十一期(202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缴费手续的人员需尊守以下事项:
1.进入缴费大厅的人员自觉排队。
2.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特此通告。
昭阳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来 源|昭阳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