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起,多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变了,限制全面放开!

楼市   2024-11-12 17:19   山东  

有住房公积金的小伙伴注意了!


近期,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

本文摘要

深圳:公积金最高可贷220万,加大利息补贴力度!

天津:取消各方面住房限制性措施;

甘肃: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

海南: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


深圳刚刚官宣

拟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至220万

2024年11月11日,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拟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的利息补贴力度。


虽然该《规定》还在征求意见中,但是其中重点,大家仍需关注:


1.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2.家庭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3.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贷款补充规定》明确,三类购房情形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即:


  • 购买首套住房可以上浮40%;

  • 多子女家庭购房可以上浮40%;

  • 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可以上浮20%。


若职工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上浮比例还可以累加。例如:


  • 多子女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60%;

  •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80%;

  • 若同时满足以上三种上浮情形,最高额度则可以上浮100%,即职工个人申请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最高可贷220万元。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利息补贴通知》拟提高利息补贴标准:


  • 对于累计缴存一年以上(含一年)五年以下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5%提高至10%;

  • 对于累计缴存五年以上(含五年)十年以下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8%提高至15%;

  • 对于累计缴存十年以上(含十年)的职工,补贴标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12%提高至20%。

当前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已发布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


天津

取消各方面住房限制性措施

日前,天津市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该《通知》自印发之日(2024年10月14日)起实施。


《通知》中明确:


1.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取消天津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取消天津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2.降低首付款比例


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甘肃

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近期,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提取业务操作规程》进行优化调整。

《规程》中明确:

1、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增加“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情形;将“出境定居”提取情形调整为“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的”。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将“可提取本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调整为“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2、提高公积金提取频次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频次调整为三年内可提取,每年提取一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频次调整为三年内可提取,每年提取一次


3、简化办理程序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万元及以下的(不含未结利息),缴存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作为提取申请人时,适用简化办理程序。

海南

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近期,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通知》中明确:

1、无自住住房缴存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实行“零材料”智能审批


缴存人家庭在海南省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未登记备案的,可“零材料”承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系统自动审核办结,实现即申即办。


2、加大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新市民、青年人家庭在海南省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已登记备案的,在实际租金支出范围内:


  • 本人月缴存额超过租房所在市县提取额度上限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月缴存额支付租金;

  • 本人月缴存额未超过租房所在市县提取额度上限的,可按租房所在市县最高上限提取支付租金。


夫妻双方均办理租房提取的,按各自限额分别计算提取额度,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海南省工作所在市县户籍,且在工作所在市县缴存住房公积金未满3年的人员;

青年人是指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3、支持城镇收入困难家庭人员按实际房租提取


缴存人经海南省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人员的,本人及配偶在海南省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已登记备案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夫妻双方均办理租房提取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租房提取额度标准


缴存人租赁住房未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上限为900元/人/月;租赁住房已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上限分别为海口、三亚地区1500元/人/月,其他市县地区1200元/人/月



关于日照住房公积金热门问题解答

职工在本市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可以。在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且正常还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额度:首次提取时不超过该笔贷款自2024年1月1日至提取日期间累计还款额(含提前还本及提前结清部分);再次提取时不超过该笔贷款上次提取次日至本次提取日期间的累计还款额。(含提前还本及提前结清部分)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要柜台办理吗?

需要到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办理。为保障资金安全,该业务申请人本人持申请材料到柜台办理,夫妻双方申请的要同时到柜台办理。(对于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与首付款提取申请一次性同时办理,确保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额度,避免因先提取后贷款而导致缴存余额不足,无法足额申请所需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离职后,公积金账户金额该如何处理?


离职封存满半年后,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及担保的职工,可申请终止劳动合同提取,已在外市开户正常缴存的职工,也可申请异地转移接续。

如还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及担保,无法申请以上两种业务。其中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账户余额可用于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

(来源:日照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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