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招聘】余姚市市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公告(10名)

教育   2024-11-12 16:37   浙江  

余姚市市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员工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已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社会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未能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2022年、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但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二)本科、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学士、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和专业报考,但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专业,不允许以非全日制的专业报考。

(三)现役军人、现仍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含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现有我市市属国企员工报考需所在工作企业同意。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所应聘岗位的岗位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

(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专业、学历及技能条件。

(六)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七)未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国有企业员工,薪酬待遇按照用人企业制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原则

招聘贯彻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五、报名办法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以及学信网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及相应岗位所需提供的各类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及一式两份的相应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表格自行下载填写)。部分岗位还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证明(详见附件2,表格自行下载填写)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对应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表格自行下载填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本次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截止报名时间,若出现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时,允许对岗位要求、招聘条件、报名办法等条件设置进行调整,发布补充公告。

发布补充公告后,截止报名时间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时,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六、招聘办法

(一)笔试或技能测试:笔试由公共基础知识+写作两部分组成,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淘汰。部分岗位开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岗位要求的相应技能,考试形式以实际操作为主,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淘汰。根据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余姚人才网公布笔试或技能测试的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前一天,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并书面确认者,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面试实施当天提出不参加面试,以及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二)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相关知识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淘汰,并在余姚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综合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具体组成比例由用人企业确定,详见附件5)按招聘指标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未按体检项目进行体检的同样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体检合格后,需同时出具考生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考察合格后,经相关程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手续),享受公司规定的相关待遇。

(七)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新入职员工须服从公司岗位调配安排。

(八)新入职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人才储备:本次招聘对部分岗位实施人才储备(详见附件5),在落选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为同类专业(岗位)后备人才。综合成绩以7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淘汰,并在余姚人才网公布后备人才名单,自名单公布之日起有效期1年。在有效期间内,用人企业对同类专业(岗位)有用工需求时,经审批同意后,可以从后备人才库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10月30日。

(三)本次招聘由用人企业分别委托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四)本次公开招聘最终由各用人企业负责解释。



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doc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附件:4.专业分类目录.xlsx附件:5.招聘岗位、要求和其他信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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